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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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1〕9号)和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高函〔2021〕46号)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,学校组织了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报工作。

经学院申报,学校组织论证,拟增设能源化学工程、应急管理、城市设计3个新专业;拟增设化学工程与工艺1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。

现将上述拟专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》公示。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8日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(办公楼B112)反映。

教务处

2021年7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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