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体师生、员工及来访人员:
鉴于我校校园人员大幅增加,出行高峰期主干道人员密集,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,确保校园内车辆安全行驶、停放有序,保障正常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,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安全,根据校园安全管理相关规定,现就校园车辆安全行驶管理通告如下:
一、机动车辆通行要求
1.出入校门时,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/小时,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;
2.校内交叉路口、人行稠密路段不得超过15公里/小时,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5公里/小时;
3.严禁在校内超速行驶,行经教学楼、宿舍区、图书馆、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时,须减速慢行并主动礼让行人。
二、电动自行车通行要求
1.校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/小时,严禁酒后驾驶、超速行驶、逆行、违规载人、违规载物等有碍交通安全的危险行为;
2.驾驶者须年满16周岁,行驶时应按规定戴好安全头盔,安全头盔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;
3.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“飞线充电”“私拉电线”充电行为;严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“进楼入户”,禁止在办公楼、学生宿舍、教学楼、实验室、图书馆、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内充电。
三、机动车超速行为处置办法
1.机动车辆在校内被记录超速行为1次的,系统向车主发送违规提醒信息,校园大屏幕上进行曝光,同时向车辆归属者所在部门进行通报。
2.机动车辆在校内被记录超速行为2次的,系统向车主发送违规提醒信息,校园大屏幕上进行曝光,同时限制进校7天。
3.机动车辆在校内被记录超速行为3次的,系统向车主发送违规提醒信息,校园大屏幕上进行曝光,同时限制进校30天。
4.机动车辆在校内道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准50%(不含)以上,认定为严重超速,禁止进入校园。
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校园交通安全的重要性,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学校的交通管理规定,文明出行、规范用车。敬请各单位对本部门师生员工加强宣传教育,同时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监督,共同营造安全、有序、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。违规行为举报电话:0472-5951539。
特此通告。
保卫工作部(保卫处)
2025年10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