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5〕3号)和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高函〔2025〕50号)文件精神,经学院申报、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、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同意撤销软件工程、风景园林、城乡规划、工程造价、工商管理5个专业;同意停招体育教育、环境生态工程、市场营销、音乐表演、美术学5个专业;同意申报储能科学与工程、低空技术与工程、人工智能3个专业。
公示期为:2025年7月14日—18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。
来访地点:行政楼B112办公室,电话:0472-5953391。
附件:
1.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(储能科学与工程)
2.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(低空技术与工程)
3.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(人工智能专业)
教务处
2025年7月14日